桂林出口進口報關貴港進口報關
2023-07-24 來自: 廣西潤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347
廣西潤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帶您一起了解桂林出口進口報關貴港進口報關的信息,進口報關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后,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進口報關申報按照我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申報期限為自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14曰內,超過14日期限未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按日征收進口貨物CIF(或CIP)價格的5‰的滯報金。超過3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關將貨物提取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儲存等費用和稅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1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申報的具體手續是進口貨物到貨后,申報人根據進口單據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桂林出口進口報關貴港進口報關,進口報關報關時,對進出口商品,海關憑商檢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的印章驗收。對規定的其他進出口管制貨物,報關單位也向海關提交由主管部門簽發的特定的進出口貨物批準單證,由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后再予以放行。進口報關海關查驗貨物時有3個要求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到場,并按海關的要求負責辦理貨物的搬移、拆裝箱和重封貨物的包裝等工作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復驗或提取貨樣,貨物管理人員應當到場作為見證人。申請人應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關費用,同時按海關規定交納規費。
食品進口報關百色進口報關,進口報關注意事項進口報關單證(裝箱單,,貿易合同)等所有單證根據實際貨物一致裝箱單,,貿易合同等單證上的貨物品名要一樣并且和實際貨物的品名一致裝箱單上的貨物重量和方數要和提單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實際貨物一致進口報關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原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以及保險公司證明,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等有關材料。原出口貨物海關已出具出口退稅報關單的,應交回原出口退稅報關單或《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核實無誤后,驗放有關貨物進境。
進口報關在報關時,報關人除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外,還向海關交驗下列單證提貨單、裝貨單、運單、、裝箱單、保險單、進口貨物許可證。必要時,還應向海關交驗訂貨合同、產地購運證明及其他文件。海關收到以上單證后,應進行認真審核,以檢查所申報的進口貨物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口報關納稅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關的稅款繳納證書后,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進口稅款。我國《海關法》對進口貨物納稅期限的規定與出口貨物的相同。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正常CIF價格為完稅價格。CIF價格不能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估定。